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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兰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8日 09:44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丹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州新区黄河大道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5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汾河街88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1234.pdf | ||
附件2 | 发布版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doc |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SZXLZXQ-2021-009
采购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项目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2年”,P27项目任务书4.4工作时间进度要求“2021年5月中旬技术人员进场开展工作;2022年12月完成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以上两条前后不一致,导致“符合性审查表”中“合同履行期限:2年”以及“商务评审表”中“商务情况: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交货期、服务承诺均响应招标文件,每一项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每一项得3分,满分6分”存在歧义,无法进行打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该评标文件制定不够严谨,由于以上原因评标委员会建议废标,由业主方严格拟定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地 址:兰州新区黄河大道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5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汾河街88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丹丹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