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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秦安县第二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已由 秦安县教育局以秦安县教育局关于秦安县第二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秦教函字【20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安县第二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安县第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 建设地点:秦安县兴国镇街泉街(秦安县第二中学校园内)
2.3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49256.13 m2,新建地上四层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4276.90m2,建筑总高度15.90m。
2.4 工程总投资:1395.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79.74万元。
2.5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12日
计划总工期:27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华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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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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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7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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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魏晓龙 |
联 系 人: |
张瑞娟 |
电 话: |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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